自从无法再说中医不好

看完第一季《罪夜之奔》,我没觉得特别惊艳。可能此前《Orangeisthenewblack》(女子监狱)给我的冲击太大。两个剧的设定有很相似的地方:受过高等教育的主角稀里糊涂地进了监狱,开始了一段秀才变悍匪的经历。今天想写的和《罪夜之奔》这部美剧没啥关系,和里面一个叫JackStone的律师的遭遇有关。Jack作为一名律师,大概是我所看过的美剧里面最屌丝的律师了。平时大多为妓女、流浪汉之类的底层人士打官司。天天裹着件皱巴巴的咸菜色风衣,游荡在法庭和警局之间,看上去并不比马路上的流浪汉好多少。Jack饱受湿疹的折磨,脸上身上脚上长满了湿疹,不得不终日穿着凉鞋。出门包里必备一根筷子,坐地铁的时候,脚上长湿疹的地方痒,就拿出筷子伸进鞋里面戳几下。画面之酸爽可想而知,旁人看了都恨不得离他远远的。原本就不修边幅,再加上湿疹,整个人透着一股不洁的气息。为了治好湿疹,Jack去了N家私人诊所,求医无数,然而无济于事。有医生建议他吃类固醇之类的药,吃了以后不仅没治好湿疹,还导致他ED,买药的同时还得买瓶万艾可。还有医生建议他把黄油、奶酪之类的涂脚上,然后用保鲜膜裹着。那气味,,,再浇点蛋黄酱,可以赶上赛百味了。就这样,从一个医生辗转到另一个医生,湿疹始终不见好转。每天早上起来,看到镜子里的自己,Jack内心是崩溃的。在美帝的医疗体系里,像湿疹这样的小毛病,不好占用公共医疗资源,只能找私人诊所。一次次药石无灵,让人又对整个医疗体系非常灰心:连癌症都可以治愈,居然治不好一个小小的湿疹!与医疗体系遥相呼应的是Jack打滚多年的司法系统。美帝庞大的司法体系看似天衣无缝的环环相扣中,追求政治准确的“程序正义”,不止Jack,检方、警察、法官,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画地为牢,早已将各自那一环的漏洞吃得透透的。而作为局外之人的我们,不管是求医问药,还是摊上官司,身陷庞大的程序系统之中,都如同无头苍蝇。我们并不明白那一道道程序代表什么,只能闷着头闭着眼跌跌撞撞走完一道道的流程。就像《罪夜之奔》里面无端惹上命案的男主角一样。父母是老实勤奋的巴基斯坦移民一代,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房子和一辆拥有三分之一产权的出租车。一桩谋生案,本份忠厚的一家人被拽进了司法系统的巨坑里,等待他们可能是无休止的官司以及足以令其破产的诉讼费用。事到临头,在当事人那儿也许是天崩地裂生死一线,对于身处系统之中的医生、律师们而言,见得太多,只道寻常。编剧也许是想嘲讽一下医疗体系,Jack在看了N个医生都没治湿疹的情况下,到中国城找到叶医师。老中医戴上医用手套,双手托起Jack的双脚,透过厚重的眼镜片仔细端详了片刻。最后给他两袋中药磨成的药粉,告诉他一袋治湿疹,一袋治ED,并收了他三百美元的现金。结果自然是妙不可言。数天后,Jack抚摸自己焕然一新的双脚,欣喜若狂,反复欣赏的模样,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了期待已久的礼物。他激动得向每个人宣告自己终于可以穿皮鞋了。周围人的反应不过是耸耸肩,扯扯嘴角,然后撇过头去。一个从未被湿疹困扰过的人怎么可能理解Jack人的心情。

倒是我,看到这里,恨不得和他握手。

我曾经和他有过一段一毛一样的经历。

年在新加坡,因为一双小了半码的球鞋,我的大脚趾的趾甲嵌进肉里面。一开始没当回事,换了宽松的鞋子穿。然而,我低估了东南亚潮湿闷热的天气对于伤口的影响,被趾甲嵌进的部位迅速发炎,只好贴上创可贴,像Jack一样每天穿着凉鞋。搭乘地铁的时候,不管我再注意,也架不住有人背后长眼睛一般,无比精准地踩到我裹了创可贴的伤口。

新加坡的医疗体系和美帝差不多,像这样的医院的。只好去诊所看医生。

我就像一只掉进了坡县医疗系统的无头苍蝇,把周围的诊所看了个遍。

第一个医生给我开了一些药膏和止痛药片(其实我的伤口根本就不痛)。止痛药片让我的手像老人一样震颤,吃了一片我就没吃了。药膏抹了一个月,一点不见好,反而更严重。只好找第二个医生,开了另一种药膏和药水。大半个月过去了,一样没有效果。每天上班路上,看着我裹着创可贴不见天日的大脚趾,我内心是绝望的。最后伤口开始溃烂、肿涨,我只好去找第三个医生。我陈述了自己的病情,医生揭开创口贴一看,说,你这有点严重啊。你是想我给你开药,医院去治(医院治了)?我大概思考了还不到一分钟,他马上浮现在很不耐烦的表情,瞪着眼睛看着我。他之所以这么焦急地一分钟也等不了,是因为外面等他看病的人已经排了长队。我的犹豫可能导致他少赚好几个病人的钱。我只好说:医院治吧。他马上龙飞凤舞地替我医院的转诊单,收了我20新币(人民币元)。在新加坡,有这张单子,大医院才会收你。拿着转诊单,我终于能像在国内一样,医院去正经地看一个医生了。白天要上班,只好晚上去看急诊。医院的医生有点不满我这种小伤居然看急诊,看了一眼我的伤口,淡淡地说:你这个必须手术,把脚趾甲整个拨掉。什么?原以医院,医生能够有妙手回春之术,轻松化解这个困扰我快两个月的伤口。看来是我的期望值太高了。询问了我的意见之后,医生帮我预约了两天后的手术。两天后,我并没有去手术。一来怕痛,二来舍不得钱。在新加坡像这样的小手术,至少也要花你个一二万人民币。有这个钱,我不如打飞的回国治。如此一番折腾,我彻底绝望了,哭哭啼啼地打电话给我妈。我妈只好去请教我大姨。大姨对中医颇有研究。几个电话来回,我妈告诉我把茶叶沫碾碎,烘干,洒在伤口上。这种民间偏方,换平时我肯定不信的。那时我就像Jack一样,死马当活马医了。在已经快见底的茶叶罐里倒出最后一点茶叶沫,照大姨说的方法做了。我不会告诉你们,第二天早上起床,奇迹真的出现了!原本溃烂渗水的伤口,居然干燥收敛了!到了公司,老板好心给了一张名片给我:你去找这个中医看看,他医术不错,上回治好了我妹妹的面瘫。我不会告诉你们,这个中医真的把我的脚治好了!他和他的助手用消毒的银针把我的伤口划开,放脓,消毒,抹上药膏,包扎好。回到家里,尔东陈帮我把嵌到肉里面的趾甲挑出来剪掉。我的脚居然就这样完全痊愈了!总共只花费了人民币二百块!这事的后遗症是,我从此无法再说中医的不好。

不管身边人再怎么大力抨击中医,再怎么嚷嚷相信中医的都是脑残,我只能保持沉默。

那些看上去庞大精细的医疗系统,治得了癌症,还真不一定能治得好Jack的以及我的这种“小毛病”。

看完《罪夜之奔》,我发自内心地觉得,医生也好,律师、警察也好,在各自的专业领域,能秉持职业操守行事已经足够,其它的诸如态度之类的,有当然锦上添花,没有也无需去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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