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陕西检察人
梁小锋
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
梁小锋,男,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任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嘉奖一次,荣获咸阳市“杰出青年卫士”“新长征突击手标兵”“最美政法干警”“最美检察干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市级以上荣誉。他撰写的《建立一科两室工作机制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等4篇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转发;先后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宣传调研稿件共计余篇。
破茧成蝶写忠诚不忘初心为人民
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的梁小锋,如愿以偿地圆了自己当检察官的梦想,成为一名忠实的法律守望者。在刑事检察部门6个年头,他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抓住案件主干部分,不过多纠缠枝叶,对简单案件试行法律文书简易处理,缩减不必要的办案环节。经过简化,两个工作日可办结一个批捕案件,所有适用简化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均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文书从6页以上简化到两、三页。在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8个年头,他自觉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始终以促进检察事业发展为己任。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驻所检察室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每逢有重要任务和需要加班的工作,他总是抢在前面,几乎每个节假日都能在驻所检察室看到他的身影。在他的建议和努力下,三原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年年能“春节吃上饺子、清明吃上鸡蛋、端午吃上粽子、中秋吃上月饼”。
千磨万击还坚劲扭住创建不放松
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期间,梁小峰驻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他带领几名干警“白加黑”“五加二”,日夜兼程,苦苦奋战,建立了在押人员信息档案,将看守所在押人员各种情况数据输入微机编组,详细掌握在押人员的基本信息、所在环节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既维护了监管秩序的稳定,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了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完善了刑事执行检察岗位责任制度、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等15项规章制度。他对同事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细节决定成败,哪一个细小环节没做好,流淌的汗水就很有可能白流,辛辛苦苦做出的成绩就毁于一旦。”一本普通的案件登记册,他不知检查了多少遍,力求仔细再仔细。年,每三年一次的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创建工作即将开始,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肩负争创重任的梁小锋却患上面神经炎(面瘫),医生告诫他,这种病最佳治疗时间极短,若有耽误治疗,就容易成为“顽疾”。面临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他从未发过一句牢骚,悄悄地向单位隐瞒病情,毅然放弃最佳治疗期,全身心投入到争创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工作中,成功创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群众利益无小事,矫正灵魂促公正
梁小峰对嵯峨镇社区矫正人员回访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申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其父身患癌症、母亲体弱多病,妻子智障,还有两名十几岁的女儿正在上学,面对重重压力,申某有轻生的念头,他多方协调后及时将贫困救济款交到申某手中。最终使申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又重新鼓起勇气,面对生活。年仅16岁的翟某因交友不慎,在他人的教唆下实施了盗窃行为,触犯刑律。他及时与办案单位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得知翟某是初犯且盗窃价值为元,已经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他同翟某谈话,为其讲解法律知识,通过教育感化,翟某幡然悔悟。他以法治守望者的胸襟,传递“教育、感化、挽救”的希望。
“最美”是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在陕西检察机关,就有这样一群最美的人。他们是法律的维护者,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他们是正义的化身,守护着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他们是天真孩子的避风港,传递着爱与希望。他们用忠诚诠释检察担当,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将热爱烙印在心头肩上,用心血和汗水诠释着陕西检察人的“最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新媒体平台开设“最美陕西检察人”专栏,让我们追随着先进典型的足迹,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来源: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来源: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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